“‘一老’连着‘夕阳’安,‘一小’系着‘朝阳’暖,守护‘一老一小’合法权益,既是保障家庭幸福的关键,更是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石。” 近年来,宁夏中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,创新司法服务模式,通过“前端预防宣传、案中多元解纷、末端帮扶跟进”全流程发力,将特殊优先保护、双向综合保护理念贯穿始终,用心用情为“一老一小”筑起权益“防护墙”,绘就“朝夕和美”的民生新图景。
温情调解解心结,筑牢老年人 “安心巢”
“法官,我老得干不动活了,孩子们却不管我,连口热饭都吃不上……”去年冬日,76岁的赵大妈颤巍巍地走进中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,话语间满是无助与委屈。据了解,赵大妈老伴去世后,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,养老问题迫在眉睫,可三个子女却以“家庭经济条件差”“工作忙”为由,互相推诿赡养义务,社区多次调解无果后,赵大妈无奈之下诉至法院。
得知情况后,法院立即启动老年人立案绿色通道,考虑到案件涉及家庭亲情,工作人员在征得赵大妈同意后,决定先行调解。经深入沟通法官发现,子女们并非无力赡养,核心矛盾源于赵大妈夫妻早年分配房产时未能完全均等,兄弟姐妹间心生芥蒂,才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。
“母亲含辛茹苦把你们拉扯大,如今她年迈体弱,你们怎能因过往分歧置她晚年于不顾?”法官从法律规定、伦理道德、家庭情感等多维度入手,耐心劝解。最终,子女们认识到自身错误,主动达成赡养协议。为确保协议落地,法院还联合社区建立“跟踪回访”机制,半年内两次回访确认履行情况,看着子女搀扶赵大妈回家的身影,这场家事纠纷终于实现“案心双解”。“涉老案件不能一判了之,只有兼顾法、理、情,才能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、安享晚年。” 承办法官感慨道。
用心护航成长路,打造未成年人 “避风港”
“无论婚姻如何变化,父母对孩子的抚养、教育、保护义务始终不变,这是法律要求,更是为人父母的责任。” 近日,刚办理完离婚手续的陆某与杨某,收到了中宁县人民法院送达的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》,字里行间满是对孩子成长的关切。
时间回溯至2011年,陆某与杨某相恋,2012年起先后生育一子二女。后因陆某常年在外务工,生活琐碎加剧矛盾,二人感情逐渐破裂。2023年8月,杨某首次起诉离婚被依法驳回;2025年1月,陆某以“生活习惯不合、频繁争吵”为由再次起诉,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依法判决离婚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官始终将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”放在首位,结合双方家庭生活状况、抚养能力及孩子个人意愿,促成二人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。但判决生效后,法官仍牵挂着三个孩子的成长,担心双方将重心放在生计与新的情感上,忽略对孩子的关爱。为此,法官再次与陆某、杨某沟通,量身定制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》,用通俗语言引导二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,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。
全链发力强保障,司法撑起 “守护伞”
“今后我一定履行赡养义务,让老人安享晚年,给孩子做好榜样。”“我之前没尽到监护责任,以后会全力照顾孩子,让他健康长大。” 在中宁县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里,这样的悔悟与承诺时常上演。为更好化解家事纠纷,法院高标准打造家事审判区,建设家事文化长廊、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室、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等,以温馨环境缓和对立情绪,突出“一老一小”权益保护。
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是中宁县人民法院守护“一老一小”的重要举措。针对老年人关注的养老诈骗、遗产继承、婚姻家庭等问题,中宁县人民法院定期开展法律咨询、开办普法讲座;联合团县委、检察院打造“青心护航”法治辅导员品牌,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,通过法院开放日、模拟法庭等互动式活动,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。
在司法服务优化上,法院聚焦“一老一小”实际需求:为老年人完善适老型诉讼服务,打造无障碍法庭,加大巡回审判力度,让老人“少跑腿、好办事”;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,通过走访调研充分听取意见,及时制发《家庭教育令》督促家长履职。同时,法院建立家事案件诉后回访机制,定期跟踪判决履行情况,确保“一老一小”合法权益落到实处。
“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,守护‘一老一小’就是守护家庭幸福、社会和谐。” 中宁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,未来将持续以专业化审判、人性化服务、社会化协同为支撑,构建贯穿全流程、全周期的司法保护链条,用司法力量守护“夕阳安然”“朝阳灿烂”,让“朝夕和美”的民生画卷越绘越浓。(通讯员 李莹莹)